一个人越是自卑,就越是追求面子,原因无他,别人的高看一眼,或是吹捧,能让他忘记自己的不快,沉迷在虚幻的情绪里不可自拔。面子对这个人来说就是身上的盔甲,如果有人卸下他的盔甲,那就是要威胁他的生命,他绝对会用最激烈的手段与之对抗。
郭红吉(化名,文中人名均为化名)的案例就是这样,害怕失去面子,教训不听话的儿媳,却害得全家都丢了脸面。
会面室内一个60余岁的男子正和妻子通话。当对方告诉他,她们一家卖了房子,要举家搬走的时候,男子顿时号啕大哭。他清楚自己的错事给全家人带来了痛苦,但是没有想到家人竟一点也不原谅他,而是抛下自己,一走了之。
郭红吉是唐山市迁西县一村民,今年62岁,儿子结婚成家不久,幸福的晚年生活才起步,但是没有想到,因为一些流言蜚语,郭红吉亲手葬送了全家人的美满生活。
事情的起因还要从一次聊天说起,这一天,郭红吉和几位朋友正在打麻将,一个邻居好心提醒郭红吉。
原来,于慧慧刚嫁到这里,生性活泼的她和谁都聊得来,这就引起了周围女性的不满。农村的民风不是很开放,周围女性见于慧慧经常和自家男人有说有笑,自然心里就有了嫉恨的想法,再加上村里人不多,谁家的问题非常容易就会传出去。
也不知何时开始,一些谣言就在村子里传开了,说是于慧慧私生活混乱,更不可思议的是人说于慧慧早年做不正当生意,做不动了才找了个老实人嫁了。
这于慧慧也是委屈,她只是性格外向一些,怎么就成了大家口中的不道德之人,而且于慧慧的老公在县里打工,她一个女人对这些谣言也是无可奈何。
随着流言越来越过分,一些男人也信以为真,有些大胆的人甚至半夜摸到于慧慧的家里,要和他成就好事,这一下可把于慧慧吓坏了,她只得住到了公婆家里。至于公婆郭红吉和王金玲这边,对儿媳却有不同的看法。
王金玲知道村里女人小心眼又好造谣,明白那些只是流言,她还劝说郭红吉放下成见,那些谣言要不了多久就会消失了。而好面子的郭红吉却不这样看,他也不管事情真假,觉得儿媳丢了全家的脸,那她就是错的,何况儿子不在家,他要替儿子管教好她。
郭红吉被村里人指指点点很不好过,对于流言蜚语又没有很好的方法,脸上挂不住的他干脆将儿媳锁在屋里,这样看谁还能说什么。于慧慧这边坐不住了,向来活泼好动的她怎能忍受坐牢般的生活,向王金玲讨来钥匙后跑回了自己家。
这一下引起了郭红吉的不满,他觉得儿媳的行为坐实了流言所说,给他全家抹了黑,气不打一处来的郭红吉就要将于慧慧抓回来,用他的原话是,“捆也要(把她)捆回来。”
而正巧,于慧慧正和一个男人聊天,见二人聊得火热,郭红吉更是生气,他大骂儿媳丢脸,他气呼呼地将男人赶走,将大门锁上,不管怎么样,他就要给儿媳一个教训。
郭红吉用锁链将于慧慧捆住,然后就要侵犯后者,他觉得这样才可以让她害怕,让她以后都不敢跟其他男人独处。就这样,在儿媳的哭求中,郭红吉实施了自己所谓的教训行为。
而直到事后,接到报案的警方找到了郭红吉,他还感觉自己没错,甚至怪罪到儿媳于慧慧头上,郭红吉直言:“长得那么漂亮一看就不正经。”
郭红吉反倒是在听完警方的普法教育,听闻自己的家人遭受了非议后,狱中的郭红吉才第一次流下悔恨的泪水。
可惜,这时候大错已经铸成,儿媳于慧慧现在一看见陌生人就怕,甚至连自己的老公也不肯接近,而自己的儿子更是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。而现在,为了逃离邻居们的指指点点,他们甚至要举家搬走。
郭红吉因于慧慧,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,认定郭红吉犯有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,罪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的,以论,从重处罚。
妇女、奸淫,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
(1)妇女、奸淫情节恶劣的;(2)妇女、奸淫多人的;(3)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的;(4)二人以上的;(5)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难以处理的后果的。
郭红吉为了追求所谓的面子,而向无辜的人下手,不惜用下流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虚荣,这样的人愚蠢又可气,最后失去了家人的信任,也是他咎由自取。各位读者千万要引以为戒,须知,面子是虚无缥缈的,而家人的信任和幸福生活才是真实的。况且,一个人只要行得端坐得正,流言蜚语也会不攻自破。